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筑行业一直是一个无法根治的问题,一年到头一场空的事件屡见不鲜。在房地产行业辉煌的时代,农民工撑起了这一个支柱产业,但也遭受了很多无奈。近几年,国家加大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打击力度,但仍有不少企业顶风作案。有些企业是由于上游房企爆雷,拖欠工程款进而导致了一系列的欠薪行为。而有些企业则是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认为欠一笔是欠钱,欠的多了钱就不当钱了,反正都是欠钱。
为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专项整治,近期这一焦点问题又引起热议。起因是安徽省又出一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欠款欠薪问题治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这其中提到了几个重要信息点。
首先是对于上游房企的监管,对于商品房预售资金要求监管资金不可以比施工合同金额低,同时必须把所有资金用于工程建设。要想使用这笔监管资金,还必须附有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出具的施工进度证明材料,进一步强化对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力度。
其二,要求设立工程款支付风险分区分级管理制度,今年5月份起按季度公布各个市、区、县的支付风险分级情况。支付风险分区分级管理制度一共分为A、B、C三个级别,无支付风险为A类,工程款支付担保有财政资金落实证明即可;存在支付风险为B类,工程款支付担保比例要占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制价的5~15%;存在重大支付风险为C类,工程款支付担保比例要占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制价的15-25%。
其三,对于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要严格执行过程结算,在发现问题后要厘清责任。以建设单位是否有按合同约定或已完成实物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款作为责任厘清的分界线,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的,需要建设单位已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工作量进度支付工程款。如果建设单位并未按照约定进行支付工程款,而是要求先行垫资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则建设单位作为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主体责任。以上方法无法区分的,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造价机构进行估算,估算完毕后再按以上依据作为责任厘清的标准。
最后,将在门户网站上开设“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栏目,从2023年5月1日起,会发布列入名录的建筑企业 ,曝光其具体欠款、欠薪的行为。对于不积极配合的企业,要从严从重处理,并调查其是否存在转包、挂靠、人员挂证、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对于目前区域内存在的欠薪欠款的问题要进行排查到位,要求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排查,6月底前要根据查到的项目进行一项一政策的解决问题。
“年轻人不愿进工地”、“工地用工荒”这些问题频频出现,这是一个值得建筑行业各界深思的问题,建筑行业用不到人,除了工地脏、苦、累外,拖欠工资,没有基本保障,才是寒了农民工的心,相信如果有更好的选择,“工地用工慌”问题肯定会更加严重。
联系人:危思慧
手机:18705008862
邮箱:815337178@qq.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仙艺路108号(原沿山西路北侧)江山园(阳光城山与海 (一期)) 20#楼1层10复式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