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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常见情形

发布时间:2025-08-20 09:00:26  浏览量:82


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是为了确保投标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保障招标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投标文件相关问题

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

若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可能会被不予退还。投标有效期是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一个时间段,在此期间内,投标人需保证其投标文件的持续有效性。这种在有效期内随意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招标的严肃性,干扰了招标流程的正常进行,对招标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

投标截止日后撤销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日是招投标活动中的一个关键时间节点,标志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最后期限。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后撤销投标文件,同样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为此时招标人已基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开展后续评标等工作,投标人此时撤销文件会破坏整个招投标秩序,影响招标人的工作安排和项目推进。

二、中标后相关问题

拒签合同

当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标通知发出后,意味着招标人与中标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已初步确立,中标人有义务按照通知要求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以确保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担保,属于不诚信行为,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因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拒绝签署合同,也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不予退还。中标人中标后即应承担起履行合同的责任,若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不仅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也给招标人带来了经济损失和项目延误等风险,所以投标保证金将作为对这种违约行为的惩戒而不予退还。


三、违规行为问题

违反法律和纪律的行为

在投标过程中,若被发现有违反法律和纪律的行为,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例如,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这些虚假信息会误导招标人对投标人实力的判断,破坏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原则,损害其他合法投标人的利益,因此必须对这种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提供虚假信息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行为,与上述违反法律和纪律的行为在本质上相同,都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参与投标,破坏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一旦发现此类行为,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以维护招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四、签订合同附加条件问题

如果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招标文件是招投标活动的基础依据,对合同签订的各项要求都有明确规定。投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违背,影响了合同的顺利签订和履行,因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总之,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各项规定,旨在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招标人和合法投标人的权益。投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诚信参与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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