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会议上我国宣布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这是我国不动产登记的新一里程碑。我国历经了十年时间,将国土空间内所覆盖的所有不动产物权进行登记,建立了全面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在2007年时正式提出;在2013年时整合了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建立了不动产统一征集的制度;2016年时,我国开始全面落地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到2018年,我国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全国联网,到今年全面建立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权登记主要包括: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全面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消息一出,就引发了人们关于房地产税一系列猜测。这一项制度的执行可以说是为后续房地产税的执行打下坚实的基础,它将会成为我国执行不动产税的一个前提条件,但它能带来的作用不仅仅只是征收房地产税这么简单。对于官员的贪污腐败具有震慑作用,对于投机性购房具有遏制性作用,更为不动产资产证券化创造了有利的市场条件。
一、为何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又会带来什么影响?
一方面是为了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撑,这是对我国所有不动产的摸底统计,为后续的政策制定、实施提供数据基础,为后续整合各领域的房地资源,为这些信息的互通互利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让长效机制能更有效地落地实施,制定的调控政策更加精准。
另一方面,从不动产权利人角度出发,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财产和不动产交易安全,为《物权法》的落地执行创造更优的条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二、房地产税是否真的即将到来?
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行情看,在二手房销售以及新房交易中,近期都出现了边际下降的情况。今年一季度全国的房地产市场,虽然有所修复,但在供给端指标上,例如新项目开工建设、开发投资上仍然处于疲弱状态。整体上看,房地产市场仍然处于一个不稳定的状态,短时间内仍然需要政策的支持,此时不是一个适合推出房地产税的时机,趋于在市场实现持续稳定后,推出房地产税试点的可能性更大。
虽然说从市场行情以及不动产登记还未全面完成的情况判断,此时并不是合适推出房地产税的时机,但房地产税的执行时机并不会离我们太远。
在其他方面,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于投机需要必定产生一定影响,能让国家在识别投机炒房、生活刚需用房中更加精准,让房住不炒政策的执行更加精准,这是为我国不动产登记法治建设的新篇章。